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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月初本所突接獲一紙民眾的陳情案件,本以為是對本所的服務有不滿意之處要求改進的投訴事件,没想到竟是一封因透過本所「協尋親人」專案的幫助而得以和失散數十年手足團聚的感謝函。

  
  猶記宋小姐初到本所時並未抱著太大的期望向承辦人表示,因其兄罹患癌症,希望有生之年,能再見到從小就送人收養的妹妹
(以下簡稱A小姐)及小弟(以下簡稱B先生),因此宋小姐希望本所代為協尋。


  依宋小姐提供的資料,僅查得A小姐被收養資料,查無B先生出生設籍資料,宋小姐表示
B先生從小即送人收養,但是送養家庭與A小姐為同一戶,且小時候B先生亦常到家與兄弟姊妹一同玩耍,後因為收養家庭全家搬走而失去聯絡。本所依照宋小姐提供資料,查得A小姐養家確有一男孩,其年歲與宋小姐提供之B先生年歲相仿,但無法確定是否為宋小姐欲尋找之人。又因A小姐於95年去世,無從確認B先生身分,本所依B先生換證時所留電話,探尋是否記得有位宋姓手足哥哥,但B先生回復不認識。


  本所以查得結果回復宋小姐,並請宋小姐婉轉告知其兄。隔日宋小姐再次來電,表示不忍告知,請本所務必幫忙再協助聯絡
B先生,以了却其兄心願。


  而本所為完成宋先生的心願,發揮了「使命必達」的精神,再進一步調閱戶籍資料,查得A小姐有一女兒,於取得與
A小姐女兒的連繫後,除提供宋小姐的連絡電話外,並請其向舅舅B先生轉述事情緣由,希望藉由親情的呼喚,能喚起B先生兒時的記憶,經此轉折,電話終於響起B先生主動與宋小姐連繫,並前往探視其親生哥哥,一家人得以團聚。宋小姐非常感謝本所熱心的協助,了却其兄多年的心願。

  
經由本所的協助終於促成分散40餘年骨肉的團聚,也解決手足間的思念之苦;體認出親情的不可割捨與「人在公門好修行」這句話的真意。

本文由本所同仁周課員分享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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